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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更充分
发布日期:2021-08-25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1151

外卖送餐员达770万人,网约车驾驶员超过351万人,还有网约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在给大众带来便捷生活的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由于用工形式和就业方式相对灵活,他们的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日前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多部门有关负责人详解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多项新政策。


在大量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部分劳动者工作有较大的自主性,比如可自主决定是否上线和接单等,但他们提供劳动的过程,要遵守平台企业确定的算法和劳动规则,并受其管理。这些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完全符合确认劳动关系的情形,其权利义务如何确定?


“平台企业应当合理承担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应责任。”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司长聂生奎介绍,《意见》完善了相关制度,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包括完善劳动报酬支付和休息制度,明确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企业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明确企业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强化职业伤害保障,明确要开展相应试点等。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如何保障?


聂生奎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部分是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问题上,存在部分人员不愿参、参不起,个别超大城市未放开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限制,有的地方参保不便捷等问题。为此,《意见》提出,要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组织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还有个别网约车平台上的司机反映,平台抽成高、随意调价,网约车的劳动权益如何保障?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李华强表示,《意见》对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理休息、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权益都作了明确要求。如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规范自主定价行为、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加强与驾驶员之间的沟通协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向社会公布。


外卖送餐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劳动者大多在户外劳动,他们的停车、饮水、充电、入厕等难题如何解决?社会能否提供更多关爱服务?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人黄龙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各级工会目前已建设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78217个,累计投入资金数额9.38亿元,覆盖户外劳动者5900多万人。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爱保障水平。


内容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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