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通知》,提出2023年至2030年,力争每年培养数字技术技能人员2000人左右,不断壮大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据悉,此项工作将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领域展开,培训对象为符合数字技术领域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的在岗或拟从事数字技术领域工作的各类人员(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培训工作由国家统一认定的培训机构负责,公开面向社会招生,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开展培训,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培训合格证书。
对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的,计入当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作为年度考核、晋升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当年度全国有效。数字技术工程师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2000元或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5万元至50万元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
该通知还提出,我省将研究制定数字技术工程师职称认定或衔接办法,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直接认定为相应专业中级、初级职称。完善数字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评价体系,对数字技术领域涉及的新职业,分别设立相应的职称专业,畅通数字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进数字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探索制定数字技术技能等新领域贯通办法,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纳入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对符合条件的学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内容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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