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决定面向部分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广东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记者获悉,全省共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441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00至28日16︰00,笔试时间为12月17日。
公告显示,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根据公告,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作风朴实,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8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5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等。
此外,选调对象还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曾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以上奖学金,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内容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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