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人力资源 创业
承德、张家口、唐山、廊坊、保定、衡水、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我省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训工作开展以来,7个培训基地所在市人社部门高度重视,与组织部门加强协调合作,指导培训基地选优配强师资力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严格培训检查督导,在确保培训工作良好运转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培训的一大亮点,取得了显著成效,省委、省政府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参训创业带头人的广泛赞誉。由于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训在我省首次开展,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工作流程长、参与部门多、补贴资金申领工作量大,为促进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训补贴资金申领顺利进行,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现就做好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训及培训补贴资金申领资料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组织好培训,确保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培训基地所在市人社局(或就业局)要积极与当地组织部门、培训基地加强协调,继续协助其搞好后期培训,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培训任务。
二、及时完善培训补贴申领相关资料
按照我省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申领有关规定,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训补贴资金申领需要完善15项资料(附件1),培训基地所在市人社局(或就业局)要会同组织部门、培训基地严格按附件1所列内容准备相关资料,于每期培训结束后10日内整理到位。培训资料要以培训学员户籍所在县为单位汇总归档,每份资料1式3份,培训基地和基地所在市人社局(或就业局)各保留1份,1份用于向培训学员户籍所在县财政部门申领培训补助资金(待通知后统一移交)。
三、全省统一进行资料移交
所有资料由培训基地所在市人社局(或就业局)安排专人负责审查,请各市于6月16日17:30时前将此项工作负责人及承办人员名单(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省就业服务局就业训练处。培训任务和资料整理工作全部完成后,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就业服务局就业训练处,待培训基地所有资料整理完成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再协调省委组织部就有关资料移交、资金划拨工作做出安排。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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