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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做好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0     发布者:蓝海股份     浏览量:1799

  标签:人力资源 就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自治区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办〔2015〕2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43号)精神,进一步实施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切实做好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推出了网上“2015届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服务”专题,并组织多场网络招聘会,各地各高校要及时通知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与。各地要紧密围绕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动员各方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网上和网下招聘活动。各地要举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等活动,努力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

  二、积极推进未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各地要积极落实鼓励大学生创业的财政、金融、工商、基地等政策措施,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要把自治区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创业培训、注册登记、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及时推送到每一名未就业毕业生,发挥政策效应,促进自主创业;协调好2015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2010—2014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培训班的相关事宜,推动创业就业;积极动员专业教师与有创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结对子,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和项目咨询,并主动邀请企业家、投资人和工商部门、金融部门工作人员等担任创业导师;进一步加大创业典型宣传力度,扩大优秀创业毕业生事迹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好教育部举办的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宣传与组织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征兵工作。当前是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关键阶段,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职能部门,保障大学生征兵工作人员、经费、场地投入,形成武装、就业、学生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高校要与兵役机关密切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布征兵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抓紧落实各项工作,力争在暑假前完成体检、政审和预定兵员工作,确保完成2015年大学生应征入伍目标任务。

  四、持续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各地、各高校要把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下一阶段工作重要内容,作为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计划的补充内容,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任务分解和责任制,把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市或院系,责任到人。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通过网络、电话、微博、微信等有效方式持续向毕业生推送用人信息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帮扶工作,积极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和求职技巧的指导。

  五、认真做好信息衔接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及时更新大中专毕业生实名就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

  各地要统筹实施好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和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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