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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深入推进《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知法遵法守法意识,依法维护职工工伤保险合法权益,我市定于2015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在全市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1、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各项规定。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3、其他有关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方面的知识。
二、宣传形式
1、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将传统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发挥好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宣传作用,进一步做好现场宣传咨询、印发宣传手册、海报宣传等宣传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电信等数字媒体,全方位、多维体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
2、组织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和中国劳动保障报社在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开设了“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组织本地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农民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各县(市)、九台区和双阳区参加微信竞答人数不少于600人,其它城区、开发区参加网上竞答人数不少于300人。
3、我市集中宣传日定在2015年5月19日。今年,要将建筑施工企业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通过集中宣传活动,促进其参加工伤保险。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在所属区域公共场所举办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4、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将开展宣传活动情况的信息、图片和书面总结等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送长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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