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当前位置 > 2024最新官方 > 媒体中心 > 政策信息
石家庄市—印发《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5 发布者:蓝海股份 浏览量:2052
标签:人力资源 医保
各县(市)、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卫生和计生局,正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落实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字〔2015〕1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财政局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
咨询电话
400-699-7800
咨询邮箱
news@blueseahr.cn
客服质量反馈邮箱
bs-qc@blueseah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