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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标准
发布日期:2017-03-28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3201
日前,广东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卫计委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规范广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与服务,为工伤职工提供安全、优质的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按照现行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并参考卫生、民政、残联相关机构标准,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各类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评估标准。
(一)明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基本条件。
一是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开展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及相关业务一年以上;二是鉴于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涉及辅助器具装配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两类机构的行业主管情况,将具有民政部门《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列为相关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基本条件。
(二)明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服务要求。
从财务、设备、质量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服务等事项对配置机构作出具体规定。
(三)明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标准。
按照各类辅助器具不同的配置服务要求,制定了各类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场地设置、人员配置、设备设施的评估标准。评估标准主要参考了民政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对辅助器具装配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规定,例如《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机构的等级划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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