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又出惠民新举措!从今年6月1日起,广州市32个指定手术病种,门诊、住院费用将不再设起付标准。患指定病种需要住院手术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选择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相应比例支付。可以省下一笔钱啦!小编这就来解读这个惠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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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人社局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6月1日起,广州将开展职工医保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工作,参保人员在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可进行32个指定手术病种的手术治疗。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将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一方面,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进行指定手术单病种治疗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住院医疗费用的相应比例支付。
另一方面,参保人员发生的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费用,在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基础上,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纳入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待遇范围,属于个人自付的纳入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范围,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医疗待遇。
此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进行指定手术单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零星医疗费用报销。
广州市人社局表示,新举措的实施将减轻参保人员进行指定手术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
这32个指定病种都包括哪些呢?
一起来看看
这项新举措可以节省多少费用呢?
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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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一名患指定病种的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前往三甲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在自付医疗费用达到1600元后,随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进入到个人和基金依比例共付阶段。
而自6月1日起可选择单病种结算后,这1600元就不再是完全由个人自付了,而是直接进入依比例共付阶段。按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医疗费用比例为80%计算,单病种结算后,光原先的1600元起付线这块就能为参保患者节约1280元。
*内容来源:广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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