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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成为首批接入公积金异地转接平台省市
发布日期:2017-06-12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2390

据《劳动报》报道:住建部、财政部等日前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其中提到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将在6月底前上线,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劳动报记者获悉,上海已在3月份成为首批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城市。


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16562.88亿元,比上年增长13.84%,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支持职工购建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同时,住建部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将在6月底前上线,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上海作为第一批上线省市于2017年3月31日接入平台。至此,第一批上线城市之间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将统一在平台上操作。据悉,首批接入的省市自治区包括上海、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吉林、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


通过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一是更加方便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办理业务,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二是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时间短,效率高。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通过平台与转出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资金的转移,并尽快将转移的结果通知职工。三是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连续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年限,支持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从而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从外省市转入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是否可以同等享受上海的住房消费待遇?市公积金中心表示,职工住房公积金从外省市转入本市后,可以同等适用本市提取和贷款政策。比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房租等,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内容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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