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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 国家级新区7项出入境新政惠及外籍人才
发布日期:2017-12-13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2109

经中国公安部验收通过,12日起,中国批准设立的第17个国家级新区长春新区将正式实施7项针对外籍人才的出入境新政。


当日,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解读了新政内容。


据介绍,新政“含金量”十足。优惠政策涵盖签证、入出境、停居留、永久居留等四个方面,涉及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外籍留学生和长期在华工作人员等四类群体。


刘培柱介绍,新政降低了外籍高层次人才准入门槛,“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长春新区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无需国家部委或省级人民政府推荐”。


按照新政规定,外籍人员已在长春新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新政中还特别提及吸引外籍华人到新区创新创业。刘培柱介绍,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长春新区工作,或外籍华人在长春新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此政策对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给予最大政策倾斜,取消单位类别、职务、工资、纳税额和住房生活保障等要求。”刘培柱说。


新政还涉及放宽外籍华人长期居留限制、鼓励外国留学生创新创业、支持外籍人才长期创业就业、简化来吉外籍人才入境手续等内容。


刘培柱表示,七项新政的落地实施,将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集聚吉林,有力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的振兴发展。


*内容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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