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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C级将被约谈 限期整改
发布日期:2017-12-13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2351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办法》要求,存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国后三名等情形的,考核等级为C级。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对该省级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


《办法》指出,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办法》规定,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符合如下条件的,考核等级为A级:1.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明显;2.考核得分排在全国前十名。


有如下情形的,考核等级为C级: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国后三名的;2.发生5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2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3.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为B级。


《办法》明确,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对该省级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省级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内容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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