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办法》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和企业年金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通俗点来讲,年金就是有条件的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另一份“养老金”,这样一来,缴纳企业年金的职工在退休后将有两份养老金可拿。
企业年金,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企业缴费还是个人缴费,都记入个人账户,自开始之日起就属于个人权益。但企业缴费部分,可以规定一定年限,也可以规定比例,比如交两年归属50%,交三年归属60%,交四年归属70%。但参加企业年金8年的时候,权益就应当全部属于职工所有。
而补充医疗保险则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各个地区、企业会有不同。以北京为例,到医院看病拿药,虽然消费1800元以下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无能为力的,但补充医疗保险就可以报销。
《办法》还明确,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需参照本办法执行。
敲黑板:企业年金并非强制规定,企业自愿交才行。
既然不是强制的,那企业为什么要交?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抠好么!
不排除有些企业就是有钱任性呢~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三季度,全国共有78943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覆盖职工2328.61万人,积累基金12393.02亿元。
重点是一方面有免税优惠政策支持。为了鼓励企业年金的发展,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减轻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负担。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通俗的说,就是企业给职工缴纳的企业年金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可以税前列支计入成本,予以免税。
另一方面,也是企业竞争力的一种表现。企业年金计划是根据企业的盈利和职工的绩效为职工年金个人账户供款,有利于企业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保障职工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职工为企业服务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
记者发现,近期已经有不少公司招聘时将“六险二金”作为吸引人才的筹码。记者随便登陆了一家招聘网站,搜索关键词“六险二金”马上弹出上百页的搜索结果。
如何缴纳?企业年金=企业缴费+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实行信托制,由具有资质的基金管理机构投资运营。
缴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缴费比例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管理:企业年金管理一般采用信托模式,将这笔钱交给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实现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一般来说,受托方是银行或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办法》体现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的灵活性。企业在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情况下,经与职工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的年限和金额。
职工何时能取出这笔钱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多种情况下都可领取。
领取条件:《办法》将企业年金领取条件分为达到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死亡后等几种情况。
其中,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领取是新增内容,进一步体现企业年金的保障作用。职工或者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如果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根据规定,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领取方式有哪些?
一是倡导按月领取,有利于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
二是允许分次领取,有利于退休人员根据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结合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
三是保留了一次性领取方式,更加人性化,给予退休人员更多选择。
四是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丰富补充养老保险方式。
实际上,企业年金之前就一直存在,只不过这次两部委发布《办法》,让这个养老体系的补充品种进入更多人的视线。企业年金的投资除了债券、银行存款等外,对A股也有布局。数据显示,2017年三季报中,企业年金就现身多家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行列。
*内容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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