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当前位置 > 2024最新官方 > 媒体中心 > 政策信息
厦门放宽落户资格10月1日起执行 为8年来首次
发布日期:2018-10-09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2310
厦门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通知,自10月1日起,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厦门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
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5周年的居民,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
目前,厦门市有6个市辖区,分为岛内的思明区和湖里区;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和翔安区。
这是厦门自2010年8月后,首次放宽落户厦门岛内的条件。
*内容来源:北青网
咨询电话
400-699-7800
咨询邮箱
news@blueseahr.cn
客服质量反馈邮箱
bs-qc@blueseah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