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5+2、白加黑”不值得宣扬
无节制地要求干部职工“5+2 、白加黑”,不仅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而且影响了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降低了工作效率,还助长了形式主义。
国防大学一位女讲师英年早逝,她的领导含泪慨叹“别等中青年干部逝去再谈关爱”。近期,此事被许多人发到微信朋友圈里,引发社会对中青年骨干工作压力和健康状况的担忧。
表面上看,当下社会竞争激烈、工作压力大导致过度劳累,是一些干部职工英年倒下的主因。
事实上,一些单位工作安排不科学,甚至为片面追求“政绩”,无节制地给干部职工加压,要求或变相要求他们长时间加班加点,甚至以“领导都不休假”为由压减休假,更是深层次的原因。
当下,一些地方和单位并未按劳动法、带薪休假等国家法规行事。有的地方提出“5+2、白加黑”,有的县市甚至提出“3516”工作法,即每天三小时吃饭、五小时睡觉、十六小时工作。
而要求干部职工加班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的是为了“加快招商引资”,还有的是“转变工作方式、提振精神状态”。
在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下,“疲劳战术”被当成经验,低效率的加班被视为作风,这不仅影响了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也降低了工作效率,还助长了形式主义。
无节制地要求干部职工加班,与宪法、劳动法、公务员法的要求相悖——劳动法明文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我们提倡发扬无私奉献、夙夜在公的精神,但不能以牺牲干部职工身体为代价。
要合理安排工作,引入现代化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保障干部职工的休息时间,保证他们有健康的体魄、饱满的精神为党和国家多作贡献。
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队伍才会更有战斗力,才可以取得更好的工作业绩。除特殊情况外,各地方和单位应摒弃靠“5+2、白加黑”追求业绩的旧观念,把关爱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政策落到实处,尤其应对那些在单位挑大梁的中青年业务骨干给予更多的关爱。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加班是一种坏的工作方式”
有些单位经常加班,紧张的时候一些员工每天不得不工作十几个小时甚至彻夜不眠,实在太困了就在沙发上打个盹。这种现象在一些机关部门表现得尤为突出。
凭个人经验和感受,我不得不说真话实话,加班是一种坏的工作方式,这里起码可列出它的三个坏处。
第一个坏处是,造成工作混乱无序,致使边际效应递减。
人的精力有限,八小时之内不能有效完成任务,那么加班同样是低效率,结果就会形成恶性循环。
把正常工作秩序搞乱了,该下班时不下班,该吃饭时不吃饭,该上班时不上班,或者以加班名义迟到早退,打的是一场跟着一场的乱仗。
经常加班的人都有共同的感觉,那就是加班的时间越长,工作的效率越低,这是不得不承认的边际效应递减规律。
第二个坏处是,付出的社会成本很高,既伤害个人的身心健康,又危害家庭和睦。
表面现象上看,加班是对剩余劳动的廉价榨取,但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并不低,尽管这种社会成本是隐性存在的,甚至加班费都不给。
加班这种事,对人身心健康造成的伤害有目共睹,长期加班的人会过早衰老,容易患病,直到减短寿命。最近宣传的一位先进人物,就是在办公室加班时死亡的,可惜可叹。
同时,加班还会对家庭关系带来不良影响,引发夫妻间的矛盾,也尽不到孝敬老人的义务,没有时间和精力对子女进行培养教育,淡漠了亲情,疏远了朋友,等等。
第三个坏处是,加班干出来的活,废品次品多,质量难以保证。
年轻的时候,我曾在一个工厂的流水线上当工长,那时经常靠搞大会战加班来完成生产任务。到年底清理产成品时,我发现90%以上的次品和废品是在大会战时加工出来的。
加班加得头晕脑胀,数量倒是上来了,但质量却下去了,出废品次品在所难免。
脑力劳动无疑也是如此,到机关工作后我又发现另一个现象,加班写出来的材料,错别字明显高于正常工作时的发生率,内容质量也相对较低。不言而喻,加班是质量难以保证的低效低质劳动。
以上我说这么多加班的坏话,但有一种情况还是要例外的,那就是应急性、突发性的加班肯定是必不可少的,该加的班还是要加。火上了房,水进了门,不加班应急应对怎么能行?
然而,加班绝不能成为工作常态,更不能把加不加班作为敬不敬业的标志,这是错误的导向,也是习惯的误区。
针对加班的这些坏处,我们要改变以往工作中只知道做加法的旧思路,要学会主动做务实科学的减法,甚至干脆做除法的新思维。
必须承认,前些年人们在工作中加法做得多,减法做得少,除法做得更少,层层加码,级级加班,干了不少缺少价值的事,做了很多没有用的功。
因此,应当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进而减少不必要的加班,特别要坚决去除没有实际效果的瞎折腾,敢于和善于向不正常的加班说“不”,下决心从经常加班的泥潭中跳出来,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目的。
“人民日报:领导要带头休假,合理安排员工假期”
列宁有句名言,谁不会休息,谁就不会工作。今天,设置假期、正常休假,既有法律依据,更有科学道理。然而,对于那些工作任务较重的人,尤其是对领导干部来说,又有多少人真的好好休息了,认真休假了?
“落木无边江不尽,此身此日更须忙。”我国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许多人为了事业,夜以继日忘我工作,以至于“五加二”“白加黑”成为不少干部的口头禅,其精神状态和责任担当,令人敬佩,令人感动。
然而,工作繁忙,更要劳逸结合,有张有弛,须知弹簧绷得太紧也会断。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回忆起自己担任县委书记的往事,就说自己当时常熬夜生病,告诫大家不要熬夜。
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干部休假,应当是身体的补给站,人生的加油站,快乐的驿站。
确有急事要事,保持通讯畅通,有事及时返回,做到心系工作,安心休假。一个好的领导,不仅自己要带头休假,更要合理安排员工的假期。
一个好的团队,一支好的队伍,要想有战斗力、凝聚力、亲和力,关键就在善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工作好、休息好,有幸福感和获得感、对单位有归属感。
公务员加班终于有补助啦!
近期,登录中国人大官网,一条重要的新闻就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经正式发布,引人注目的一条是,公务员加班终于有补助啦!
新法第八十二条是这么规定的: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通俗点说,如果加班,那么就要先调休,不调休就发钱。
公务员加班加点是工作常态
不了解体制的人,有的有一种错觉,觉得当公务员是非常轻松的工作,在部分人眼里,公务员就是一杯茶、一份报纸,整天没啥事做。
这种认识与公务员队伍中忙碌的实际根本不符。
大部分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5+2,白加黑,星期六保证不休息,星期日休息不保证。
可以说,加班加点的工作是常态。
但是,可能有人都不理解,我国《劳动法》并不适用公务员。不适用公务员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补偿等条款,都不适用公务员。
总有人有一种误解,认为公务员是稳定的职业,所以一好百好,其实任何工作和职业,都是有利有弊的。
绝对是一条“干货”,是“及时雨”
2019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奖励原则、奖励情形、津贴补贴、加班补助等规定中都调整增加了有关表述。
新法明确,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和住房、交通补贴等津贴补贴。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还提到,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这条规定绝对是一条“干货”,是“及时雨”,以后基层公务员加班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要求补休或补助了。
*内容来源:纪法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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