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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发布日期:2019-05-09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1733

2019年5月6日,记者从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获悉,为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用药负担,青海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省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的5个多月来,坚持机构改革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克服新机构组建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挽回医保基金313.4万元


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及“回头看”工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出台《青海省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聘请800余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对6652家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37家,挽回医保基金313.4万元,向社会公开曝光42家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积极响应、广泛认可。


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范围


及时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开通购买使用“双通道”,广大患者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障惠民政策。与全国14个省区组成省际采购联盟开展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共议价成功47个产品,药价平均降幅达11.3%,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得到初步遏制,患者获得感有所增强。


据了解,17种抗癌药于2018年11月26日全部纳入青海省医保乙类药品报销范围,按特殊用药进行管理,加上之前已纳入的40种特殊药品,目前全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特殊药品共计57种。


报销贫困人口医疗费3.62亿元


出台《青海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建立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共为21.44万名(次)贫困人口报销医疗费用3.62亿元,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付比例达到90%,个人自付比例在10%以下,有力助推全省脱贫攻坚。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4万例


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1.6万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省内1063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网络。简化工作流程,为外出务工人员、来青就业创业者、异地安置离退休人员、重症急症患者开通异地就医“绿色通道”。累计为8.5万人次提供异地就医备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4万例,支付医疗费用4.8亿元,受到群众好评。


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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