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职业技能提升的有关工作,确定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措施。人社部将有哪些具体举措做好这个行动的组织落实?在近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关键要抓住两点
1、确保培训规模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明确今年补贴性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三年内补贴性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
2、促进劳动者、培训主体、政府三方积极主动参与
明确培训的重点群体是职工,兼顾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
用政策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支持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民办培训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发挥政府引导激励作用,支持地方调整和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培训并获得补贴。
在全国范围内,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设立专账,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同时,强化资金监管和使用情况公开,加强培训质量监管,确保行动顺利实施。
四大举措做好行动的落实
1、进一步明确这项行动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
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要稳定就业,“六稳”的第一稳就是稳就业,要促进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对近三年的培训数量、人才结构等指标,人社部门都做了反复测算。行动计划着眼于2019年到今后三年,确定合理科学的目标,可操作、可检验。
2、充分调动劳动者和培训主体积极性
特别是技能劳动者的积极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广泛动员企业职工、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残疾人、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这些重点群体的积极性要调动起来。
另一方面,调动培训主体积极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院校的基础作用、社会培训机构的支持作用。
3、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行动方案的制定实施要立足于解决长期以来培训工作当中,比如说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强、培训周期短、中高级的提升培训少等问题来做好工作。
在资金供给上,落实、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和赋予地方权限的新政策,也就是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和就业补助资金等可以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要加大统筹力度。
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加强监管。一方面要放开,一方面要监管,保证资金安全。
4、明确责任,建立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机制
人社部还明确,在国务院的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框架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这项事业的发展。
内容于: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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