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3年培训至少18万人次 技能提升补贴16亿元
近日,西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西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提出,计划到2021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以上,力争将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提高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预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6亿元。
西安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稳就业”开展技能提升行动,着力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注重将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中之重,以此适应新产业、新技能的要求,培养企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促进在岗职工高质量就业,稳岗位、稳就业。
突出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 3年培训5000名新型学徒
突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围绕职工岗位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市(境)外培训。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鼓励企业和院校通过共组师资队伍、共建实训基地、共创培养模式等方式,培养企业后备技能人才,计划3年培训5000名新型学徒。
同时,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家政服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持续实施“春潮行动” “求学圆梦行动” “新型职业教育培训合作行动” “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
持续加强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苏陕扶贫协作中贫困劳动力的技能培训。鼓励培训机构入村入户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和技工教育赋能工程。
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 补贴支持校企合作
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按规定给予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补贴。支持校企合作共建培训中心、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向所举办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投入的经费,符合规定的可按30%冲抵其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按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每人不低于1500元、2000元、3000元标准给予院校资金支持。
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项职业技能证书。对承担社会化技能培训的职业院校,培训所得收入的50%可用于院校内部分配,在核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其余50%可用于院校公用经费。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支持省市外优质职业院校在西安市合作办学或开办分校。
鼓励优质社会培训机构承担补贴性技能培训,民办与公办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定期开展社会培训、评价机构质量评估,建立退出机制。
培训内容更丰富 岗前培训不受补贴目录限制
将爱国奋斗精神、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消防安全、就业指导、心理疏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纳入结业考核。围绕市场急需紧缺的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围绕“三个经济”开展现代化工、汽车、航空航天与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和现代医药等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
西安市在省级目录清单基础上,针对当地急需紧缺工种(项目)培训,制定政府补贴培训工种(项目)、证书目录、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等目录,自主确定补充清单,适当调整补贴标准,向社会及时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不受补贴培训工种目录限制。支持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贯通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实行职业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依托社保卡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审核。
建设产教融合基地、公共实训基地,适当给予资金支持,探索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对企业、职业训练院、职业院校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建设15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个基地补助资金20万元,以企业、院校优秀高技能人才为主建设1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高技能人才奖补资金给予补助。鼓励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发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培训包”、校本课程等,对推广使用的,给予补助。利用“互联网+”、移动APP提供在线学习,鼓励国家级、省、市级技能大师线上授课。
强化政府引导激励 最高每人补贴7000元
面向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新举措。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托举办的职业院校或经认定的职工培训中心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情况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没有职业院校或职工培训中心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可委托其他经认定的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承接其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补贴直接拨付至承训单位。培训补贴标准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30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同时可按规定享受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中级工、高级工相应证书的学徒,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力度,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就业补助资金、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筹集培训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
强化资金监管。围绕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资金对账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各级财政、人社和审计部门定期对专账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将其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防止骗取、挪用套取资金和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私分补助资金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内容来源:西安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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