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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放宽落户条件 租赁住房满1年可落户
发布日期:2019-12-12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1891

2019年12月11日,新京报记者从郑州警方获悉,自即日起,郑州市将在2017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放宽两项、增加一项户口迁入条件,租赁住房的居民也可落户。


租赁住房满1年的外地人可落户


据悉,此新政增加了租赁住房落户条件。在郑州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的外地市人员,可到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服务站)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在县(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租赁住房入户的,不要求租赁时限。


符合此项条件的人员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人关系证明(户口簿能直接显示关系的可不提供)和房屋租赁合同,经户籍民警在郑州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中核实信息有效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租赁住房时间,以郑州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中承租人信息录入时间为准。


12月11日,郑州警方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我们昨天刚开的会,官网等平台尚未发布此消息。租赁住户需要注意,上述‘租住1年’的时间是以在相关流动人口系统平台上承租人录入的时间为准,即登记后满1年”。


放宽农业转移人口等落户条件


此外,该项新政还放宽了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在郑州市中心城区持有居住证满5年降低至满1年;县(市)、上街区降低至持有居住证即可迁移户口。


同时,新政明确,在郑州市中心城区由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降低至满6个月;县(市)、上街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不要求时限。即在郑州市中心城区近一年内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迁入县(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不要求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时限。


新政明确,中心城区包括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县(市)、上街区包括上街区、中牟县、巩义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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