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子女每年累计10—20天的带薪护理假。
政府应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近日,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牛犁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牛犁说,《条例》按照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提出了政府应当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并且规定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居住区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服务设施。
市、区县住建部门应当会同城管、民政、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推进居住区坡道、电梯、扶手、座椅等公共设施的适老化改造。
纳入特困供养老年人和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的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服务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
居委会应开展老年人日常探访活动,防范意外发生
《条例》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老年人口自然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范围,优先为特困供养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供养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前提下,剩余床位可以向社会开放,优先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及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社会组织采取上门探望、电话询问等方式,开展老年人日常探访活动,了解老年人特别是困难家庭和单独居住老年人的生活状况,防范并及时发现意外风险。
西安市老年人口比例远超国际标准 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据了解,截止2018年末,西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1.96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6.19%,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12.94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1.29%,西安市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远远超过10%和7%的国际标准,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西安市老年人口逐渐增多,其子女特别是独生子女面临的养老负担日益加重。”牛犁说,照顾老年人,不仅是赡养人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条例》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承担照料责任。同时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二十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范围
牛犁说,目前西安市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比较有限,而彼此的服务体系又相对独立,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的需求,迫切需要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
不少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在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过程中,存在医保政策落实困难的情况。《条例》规定了应当完善老年人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优化报销程序和结算方式;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符合条件的,医疗保障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审批。
市、区两级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应当用于发展养老服务
《条例》规定,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按照非营利原则,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运营者依据委托合同合理确定;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养老机构应当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加大对养老服务的财政资金投入。市、区两级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百分之五十五以上应当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老人和子女都期待护理假尽快落实
据了解,全国目前已有云南、宁夏、广州、淮安等15个省、市在地方法规或者政府规章中明确了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可享受护理假的内容。
对于西安市即将实施的这一政策,不少市民都非常期待。
“平时看病怕孩子忙,基本都不敢打扰。”家住城北的67岁老人陈先生说,年纪增大一些慢性病都来了,孩子虽然同在西安,但工作忙又要照顾孩子,他每次看病能自己去都会自己解决。去年得了冠心病很不舒服,他就悄悄去住了院,后来老伴儿担心才告诉了儿子,儿子立马请假去了医院,“心里当然希望孩子能陪在身边,但是现在年轻人压力大。”陈先生说,儿子工作不算稳定,他总担心孩子请假会影响工作。如果有了法定护理假,就名正言顺了。
“我妈妈去年做心脏手术就是趁着我放寒假做的。”35岁的市民王女士说,父母年纪大了,小毛病大毛病都要跑医院,平时看病基本是她给在网上挂好号老人自己去,但遇到住院就必须有人陪护,好在她是当老师的,有寒暑假,但如果是突发急病就不可能专门安排在假期。有了带薪护理假,就会好很多。
“希望用人单位能将这一政策真正落实到位。”陈先生和王女士都说,政策是好的,接下来就期待尽快落实了。
公司人力资源:需要探索实施细则 民营企业落实难
公司是否能够落实这一政策呢?华商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两位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
一位国企的人力资源总监何先生说,既然有了相关规定,他们一定会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只是还需要探索一下实施细则和方式方法,如请假时是否应出具老人住院证明,防止好政策被钻空子,毕竟企业用人也有一定的成本和压力。
“从员工方面来说自然是好事,但是民营企业要落实比较困难。”一位民营文化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杨女士说,民营企业往往一个萝卜一个坑,长时间离岗必定要将核心工作交出去,再返岗时存在价值就要受到影响。而且如果一位员工频繁请假,会给用人单位传递不安全的信息,认为此人不确定性因素太多。
对于带薪护理假的落实,杨女士并不持乐观态度。杨女士说,目前大部分员工的年假都不能完全保证,家人生病才会请年假,这样一个假期虽然给了子女法定权利,但仍然要取决于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
“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如果家里有老人生病倒下,我可能就要回归家庭。”杨女士说,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是“4+2+1”的结构,4位老人中只要有一个人生病倒下,夫妻双方就必须得抽出一个人来进行陪护。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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