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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人才新政 最高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10万元购房补贴
发布日期:2020-06-28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2159

“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围绕‘吸引百万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目标任务,重点面向35周岁以下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洪发〔2020〕9号)(以下简称南昌‘人才10条’)。”6月22日 上午,在市委第一会议室举行的南昌“人才10条” 政策新闻发布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镇发介绍说。


据了解,南昌“人才10条”主要以落户有奖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购房有实惠、岗位有保障等方面为着力点,提出具体举措和量化指标,真心实意、真金白银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可以说是“南昌发展需要你,你选择在南昌发展”,那么“就业落户就补贴你、创新创业就支持你、优质岗位就等着你”。


接着,李镇发就南昌“人才10条”作出以下几点特别说明:


一是鼓励落户南昌。凡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大学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的,就一次性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二是鼓励在昌就业。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5万元,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3万元,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2万元,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1万元的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


三是鼓励在昌创业。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办企业除享受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按要求申请30万元-600万元不等的创业融资扶持。


四是鼓励安居乐业。解决人才住房问题3个政策:


首先,凡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可以在本市辖区内包括限购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其次,凡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民营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再次,支持县区(开发区)在人才集中区域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人才”建设产权型人才住房。


此外,针对“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的,将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和条件,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五是鼓励企业供岗。对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并成功录用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的,将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师)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高级工)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期待“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


市委组织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市委“两新”工委书记黄国平主持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文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黄小华,市财政局局长万昱原,市房管局副局长徐胜出席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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