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太原市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通过强化政策服务供给,拓宽就业新渠道,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
10类人员创业有担保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10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推动夜间经济快速发展
加快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推动夜间经济和各类特色小店快速发展。增强养老、托幼、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增加灵活就业机会。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互联网平台多创造岗位
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创造岗位,降低入网门槛,减免注册、加盟、运营、管理等服务费用。培育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龙头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构建共享用工和灵活用工平台,提供融合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岗位推荐等多元化免费服务。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准入许可的办理效率。
开办企业自助审批全程网办
对行业准入、民生热点领域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出一批“智能审批”“秒批秒办”事项,凭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即可实现自助办理,助力市场主体提高办理效率。各县(市、区)持续优化提升服务企业开办能力,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企业开办时间争取从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承租国有房屋减免租金
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房屋租金。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引导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缓收房租。继续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将闲置空间和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向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失业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暂缓缴费的,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公布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到各项失业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以上措施2021年5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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