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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确四类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
发布日期:2022-02-14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1304

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四类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该政策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据了解,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一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二是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三是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四是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香港澳门台湾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凭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注册登记地参加职工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缴费基数和费率按各市政策执行,并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有关规定逐步调整。


广东省医保局解读称,此前,广东明确“具有本统筹地区城镇户籍而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以及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由职业者,可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医疗保险”。近年来,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这部分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亟需进一步完善参保政策,加大医疗保障力度。


内容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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