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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二十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2-06-17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740

6月13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贵州省促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二十条措施》,提出扩大基层就业空间、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扩大企业就业规模、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升学与就业有序衔接等二十条措施,推动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为拓展就业渠道,“二十条措施”提出,扩大基层就业空间、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扩大企业就业规模、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升学与就业有序衔接、扩大科研助理和订单班招聘规模,以及激励毕业生应征入伍、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等举措。


其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贵州将积极扩大基层就业项目,招聘“特岗教师”6000人、招募“贵州省万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项目”8000人、“三支一扶”计划1000人、招录“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1000人。2022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录12000人、普通专升本招录13000人、第二学士学位招录800人,征集4800名毕业生应征入伍,全省高校科研助理招聘不低于2500人。


同时,今明两年贵州将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并深化落实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十条措施”明确,2023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提升至1500元/人。并以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为就业援助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至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千方百计促进其就业创业。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二十条措施”提出,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此外,“二十条措施”还提出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公共招聘服务、落实实名制服务、加强就业指导、便捷求职就业手续、推进体检结果互认、积极稳妥转递档案、维护就业权益、强化工作保障等措施,为推动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内容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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