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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暖心“22条”支持就业创业
发布日期:2023-07-07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576

吸纳就业相关补贴“直补快办”,返乡创业减免税费……近日,河南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等5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用22条措施为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实打实的支持。


值得一提是,此次《通知》特别要求有关部门要收集适合大龄农民工的就业岗位、零工信息,在农民工专场招聘活动中持续发布。尊重大龄农民工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指导企业根据农民工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大龄农民工有就业需求的,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为激发农民工外出就业的“源头活水”,《通知》要求,全省持续开展农民工专场活动,持续做好“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春暖农民工”服务活动,办好“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分区域、分行业开展小型化、特色化专场招聘,组织用工企业入乡村进行招聘,为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即时快招”服务。


河南还优化返乡创业扶持体系,将实施“豫商豫才”返乡创业工程,支持以包括农民工群体在内的各类豫籍人才返乡创业。推进税费减免、场地安排、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打包办”“提速办”,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培育、孵化、加速等创业扶持。


为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河南决定继续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围绕市场急需紧缺工种,为有意愿外出农民工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大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培训,鼓励支持获得技能等级证书,加快推进产训结合行动,提升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此外,《通知》提出,河南实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行动,要统筹用好现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就业意愿、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实施安置,不得在现有规定外另行设置年龄、残疾等不必要的限制条件。畅通欠薪维权渠道,严厉打击欠薪行为,继续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集中整治,开展“和谐同行”企业行活动,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


内容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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