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该《措施》从多个层面出台举措,旨在全力打造一支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人才支撑。
《措施》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完善办学设施设备,并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同时,加强职业学校一体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推行“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搭建校企沟通交流平台,鼓励企业与学校互派人员挂职兼职,校企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
《措施》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自主评价,鼓励企业打破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推进企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
《措施》提出,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鼓励高技能人才申报承担自治区科研项目、重大人才项目;实施青年技能拔尖人才计划,通过选树评选、组织岗位练兵等活动,发现、培养、凝聚大批青年技能人才;实施数字技能骨干人才计划,建设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在竞赛中增设数字技能类赛项;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开发乡村特色技能项目、制定评价标准、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梯次培养乡村工匠;实施技能竞赛引领计划,对接国赛、世赛技术标准和竞赛规则,举办中国—东盟技能大赛、广西技能大赛等。对于“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获得者,可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15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内容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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