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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多部门联合印发《方案》 保障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
发布日期:2024-02-01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318

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部署,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近日联合印发《湖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各地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并在村卫生室工作,按程序给予事业编制保障。


乡村医生是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引导更多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是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举措。为强化编制引导和保障作用,《方案》要求,以县为单位专项招聘政治素质强、专业素质好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同时做好县域间统筹,优先保障偏远和经济欠发达的市县。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县域内被聘用大学生乡村医生的统筹,优先保障偏远乡镇村卫生室。


为做好人员公开招聘和日常管理,《方案》明确,对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方式,按程序给予事业编制保障。按专项计划招录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编制和人事关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在村卫生室,明确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最低年限,并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被聘用大学生乡村医生交流、解除聘用合同等空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乡镇卫生院承担被聘用大学生乡村医生日常管理的主体责任。


为建立编制核查机制,《方案》要求,各地机构编制部门建立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挪用、占用、冒用或变相使用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


内容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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