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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创新专技人才继续教育政策
发布日期:2024-07-05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136

日前从青海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创新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青海多举措创新优化政策,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升继续教育管理服务水平,推动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


为破除高技能人才发展壁垒,青海将职业技能等级和继续教育贯通衔接。职业技能等级、技能大赛、技能大赛执裁、赛事技术文件、创新成果等5种形式均可认定继续教育培训学时。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层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职业技能大赛相应奖项视同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担任全国、省级、市州级职业技能大赛、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裁判或编写省级技能大赛技术文件等,均可计入专业科目学时,按照折算政策计算学时。


同时,青海在现有继续教育“3主+10辅”的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政策,强化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专业能力提升。全面畅通非公有制单位及人员培训渠道,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取得的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在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可一次性折算专业课目的全部学时。


此外,青海建立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机制,外省(央企)赴青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在青海申报职称时继续有效。在培训内容方面,青海将绿色算力等内容纳入继续教育培训范围,促进人才培养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相匹配。


内容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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