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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做好启用新版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医保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4 发布者:蓝海股份 浏览量: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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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医管[2013]27号
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我市发放新版社会保障(市民)卡(下称“社保卡”)整体工作安排,新版社保卡将于2013年4月起陆续投入使用。参保人持有并使用新版社保卡(见附件1)、旧版社保卡或广州市医保卡,均可作为参保人就医、办理医保有关业务的凭证。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将领取的《致广州市医保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公开信》张贴于公告栏等处。
二、根据《公开信》内容做好内部培训及对参保人的指引工作。
三、参保人在补办、换发社保卡期间,可持盖有医保银行或广州市市民卡中心服务网点业务专用章的补卡、换卡业务确认单(详见附件2),作为临时的就医凭证。
四、若遇到使用新版社保卡而卡具无法响应医保服务的情况,如无法读取医保账户且无法进行医保账户资金交易等,属于此卡尚未开通医保服务功能,请指引就医者使用医保卡或旧版社保卡。如有疑问可及时与对应医保经办机构联系。
五、在新版社保卡陆续投入使用期间,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切实保障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特此通知。
附件:
1、新版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卡样
2、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业务确认单样式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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