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当前位置 > 2024最新官方 > 媒体中心 > 政策信息
珠海市—珠海企业招用大学生见习有条件享受补贴
发布日期:2013-12-24 发布者:蓝海股份 浏览量:1744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毕业2年以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经市团委认定的见习单位或市(区)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安排在卫生服务、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岗位见习的可以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珠海企业招用大学生见习有条件享受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以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以内是指毕业之日至首次申请补贴之日不超过2年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补贴标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其中政府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0%补贴,其余部分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给见习者本人,政府支付部分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申请一次性拨付。
补贴期限: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申请时间:由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90日内,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举例说明:某公司经市团委认定为见习单位,今年2月招用了一名吉林大学珠海分校毕业的2013届见习生小李,到今年7月见习期已满6个月。按文件要求,小李在见习期月工资不低于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1380元×80%=1104元),政府补贴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0%(1380元×40%=552元)。用人单位可在见习期满后90日内向市经办机构一次性申请6个月的见习补贴552元×6=3312元。
咨询电话
400-699-7800
咨询邮箱
news@blueseahr.cn
客服质量反馈邮箱
bs-qc@blueseahr.cn